2011年10月23日 星期日

無辜藏人無情馬

轉載:自由時報
◎ 陳麗菊

馬英九拋出未來十年將推動與中國簽署「和平協議」的政治議程,在野陣營一片撻伐,並援引中藏一九五一年簽訂「十七點和平協議」,最後卻淪為廢紙,藏人終於一九五九年起而抗暴,寫下八萬六千名藏人喪生的血淚史,表達強烈反對立場。

對此,馬英九卻玩起協議名稱的說文解字遊戲,其曰「中共中央政府與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的辦法的協議」,是中共以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態度所簽的,並用「解放」兩個字,而中華民國是一主權獨立國家,因此把台灣比做西藏昧,在藏卼、不倫不類。身為一國領導者,此一不得體的回應,令人汗顏,他的看法反映其對西藏歷史的無知,而在抱持自我中心的中華史觀下,對西藏不幸的遭遇嚴重缺乏惻隱之心。

其一,西藏原是一個獨立國家:這從毛澤東一九三六年在延安接受美國記者史諾訪問所言,即�史觀問題多且大:當中之最為自���中心,其「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」的天下觀,危害性尤奀�對外國的唯一債務」(This is our only foreign debt)。當時西藏在毛的認知中,無疑是一個國家。後出於地緣政治戰略考量,中共受蘇聯建議乃改弦易轍,一九五○年遂揮軍「解放」西藏,隔年西藏即在中國脅迫下簽訂和平協議,被納入「自古以來即屬中國領土」的偽史中。

其二,中華/10/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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