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19日 星期三

錯把屋奴當好野人

轉載:自由時報
選總統本來是在政見與能力比高下,但台灣的選舉常淪為抹黑能力之較勁,似乎誰能把白白布染到黑,誰就能脫穎而出。其實,選戰上演扒糞比賽,民主國家皆然,然而像台灣這樣不分是非公理,不講法律,在「民眾觀感」的旗幟下大搞群眾公審,實在舉世罕見。

八百萬元造價的農舍被稱為豪宅,或許照片上的假象可以欺騙都市人,但是,將新北市二千萬的房子也稱作豪宅,真的會被台北人當笑話。被指控買下二千萬豪宅的反對黨候選人,光是房貸就有一千六百多萬,看來他不但不是「好野人」,背負如此沉重的貸款,根本就是屋奴。

所謂選舉已殺到沒有是非,這類的爆料就是最好的見證。爆料的人難道不知道國民黨大老、高官擁有上億房產者比比皆是嗎?這些藍營現任或退休大官一生擔任公職,薪水多少可以算得出來,即使不吃不喝,也絕對買不起上億豪宅。那麼他們購買房產的金錢從何而來,號稱清廉、反貪腐的馬政府也該好好調查,向人民交代。

我們未必懷疑這些人的操守有問題,但身為公務員卻生財有道,在此景氣低迷之際,公開他們的發財方法,應該可以讓什麼都漲、只有薪資不漲的多數民眾得到寶貴的啟示。爆料者如果能夠放下追殺政敵的政治屠刀,不要亂砍一通,殃及無辜,而去追殺那些真正的政壇好野人,相信可以得到更多的尊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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