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扁總統辦公室
新聞稿
2009/10/2
陳前總統根本沒有提出換房舍的要求
今日出刊第1650號「時報週刊」以「扁被判重刑怪風水要換牢房改運」為題的報導,完全與事實不符,對此不負責任、惡意毀謗的報導,在此提出最嚴厲的譴責與批判。
陳前總統被羈押以來,原押於忠三舍一間無窗戶,完全無法見到陽光也密不通風的牢房。今年5月間,陳前總統於板橋醫院戒護就醫時發現有輕微心肌梗塞,台北看守所遂將陳前總統調整至附有窗戶的孝一舍,陳前總統房舍的更換僅此一次。
陳前總統一審宣判後,根本不曾向台北看守所提出更換房舍的要求,因此「時報週刊」的報導完全是記者個人憑空杜撰,而所謂「怪風水要換牢房」之說更為惡意中傷並涉嫌毀謗及妨害名譽。
經本辦公室與「時報週刊」查證,相關人士表示該報導的消息來源是來自法務部。對此,本辦公室嚴正要求:
一、陳前總統於一審宣判後,是否有提出換房舍的要求,請台北看守所及法務部公開明確提出說明。
二、法務部以不實訊息,誤導部分媒體對陳前總統進行人身攻擊及人格抹黑,在此表達最嚴正的抗議與不恥。
三、對於「時報週刊」於刊出相關報導前未能善盡查證之義務,本辦公室表示高度的遺憾,並要求應做適當的更正與補救。
轉載:http://taiwanarmy.ning.com/group/army17/forum/topic/show?id=3047487%3ATopic%3A20906&xgs=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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