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人權組織自由之家(Freedom House),公布2009年度自由評等報告,台灣與去年一樣,被列為完全自由(free)國家,報告指出,台灣政府因努力肅貪,因此在政治自由 (political rights)上,由原本的第二級調升為第一級;但是另一方面,因為被告在法律上應有的權利,並未被充分保障,以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擴及學校,因而認定在公民自由(civil liberties)上,由第一級退為第二級。
另一方面,中國仍是被列為「完全不自由」(not free)的國家,在政治自由上列為第七級,在公民自由上被列為第六級。報告指出,中國雖然在國際舞台上展現相當的自信,但是在國內,卻對於公民要求合法的權利及有效的治理感到不安、缺乏容忍度。中國當局在許多國家政治敏感的重要節日中,偏執地舉辦相關活動,例如在中共建政六十周年上,鎖定某些重點城市監控、對網際網路(互聯網)的限制、特遣部隊的編制、針對民主異議人士、上訪者、圖博人、法輪功學員、維權人士等判以重刑。另外,長期以來受到宗教壓迫及邊緣化的新疆局勢也在去年,因為族群之間的衝突及許多維吾耳穆斯林的「強迫失蹤」、判處死刑,及嚴密的網路監控,而遭受到前所未來壓迫。許多的博客(部落客)、記者、法律學者、工人、宗教信仰者,也冒著個人風險下,尋求突破的可能。他們開始揭露官員的貪污腐弊,流通地下政治性刊物、迫使政府在個人電腦上安裝監控及審查軟體的政策上,有部分的退讓。日益增加的組織性工人抗爭,也顯示出他們能夠繞過政府管控的工會的能力,有時也能達到讓雇主有所退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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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載:鄭南榕基金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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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週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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