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7月13日 星期一

北院裁定陳水扁續延押2個月

〔中央社〕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傍晚宣布,前總統陳水扁被控貪污、洗錢等案,合議庭裁定繼續延長羈押2個月。

陳水扁去年12月底遭法院以重罪、有逃亡及串供滅證之虞羈押,並於3月、5月兩度被合議庭裁定延押,第二次延押的期限至7月25日。

合議庭10日再開延押庭。台北地院傍晚宣布第三度延押陳水扁,陳水扁將再被羈押至9月。
轉載:自由時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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