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1月12日 星期三

今天是陳水扁入獄,四年後今天換馬英九入獄!/廖東慶的作品


今天是陳水扁入獄,四年後今天換馬英九入獄!


臺灣人民所選出來的前總統陳水扁先生,在臺灣時間2008年11月12日早上8點29分,被送進臺北看守所羈押,這是在沒有任何有力的證據涉案的情況之下,筆者絕對不會說這是「臺灣最黑暗的一天」,因為在從1945年下半年,「中國國民黨」的部隊,代表執行聯軍統帥麥克阿瑟將軍的第1號軍事命令,接收臺灣和澎湖開始的那一天,就己經是臺灣人民陷入「黑暗年代」的開始,己經分辨不出,那一天比較黑,那一天比較白了,每一天都是臺灣人民的「黑暗的日子」,一直到臺灣籍的李登輝先生和陳水扁先生,在連續担任20年的總統任期,這才是臺灣人民「天光的日子」,可惜好景不長,2008年520之後,由「中國國民黨」的自稱是純種的「中國人」馬英九,開始執政掌權之後,才不見20年的「白色恐怖」又回來了!馬英九的「殺氣」絕對不會輸給前總統蔣經國,520的當天,馬統下令給「中國人的特偵組」,在520的第二天對前總統陳水扁展開起訴。


馬英九在8年的臺北市長任內,把不需要發票報銷的一千六百餘萬的特支費,全部放入自己的私人口袋之中,每個月轉帳20萬元,轉入他老婆周美青的帳戶裡,他老婆難道不知道馬英九的薪資有多少嗎?那多出來的貪汙所得,周美青難道會不知道嗎?如果特偵組要是以對付阿扁夫婦的「正常」標準來偵辨的話,周美青是屬於「貪污共犯」結構的模式,一定也會被起訴的,結果並沒有發生,「中國人」貪污並不叫貪污,反而變成是屬下的「過失」,還真的是由「屬下」來頂罪,這名屬下(余文)聽馬英九的指示來辨事,到最後卻由自己來扛罪!臺灣人的阿扁這樣做,就是貪汚再加上腐敗和罪大惡級的「罪名」,馬英九和阿扁一樣,都是用假發票來報帳,其中發票竟然出現了,有女人內褲和胸罩的發票,女用高跟鞋及香水,「中國人」的周美青所買的東西的發票竟然可以來報馬英九的「特支費」,結果沒罪也沒事。


臺灣人的吳淑珍女士幫忙蒐集發票來報銷「國務機要費」,卻被「中國人」的特偵組,列為貪汚共犯,請問這對兩千萬三百萬的臺灣人民公平嗎?馬英九被起訴經審序到判決,最離譜的是高等法院的法官,竟然會跳出來替馬英九辯護說,馬英九沒有「犯意」!而判他無罪!8年了,馬英九把每個月17萬元「特支費」,轉入自己和老婆周美青的戶頭裡,8年有2千9百20天,這麼長的時間裡,難道一點都沒有「犯意」嗎!只有「鬼」才會相信!不只如此,馬英九這兩個在美國的「美國公民」女兒,到底有沒有涉及馬英九把貪汙所得以兩個美國公民的人頭,轉帳到海外去,這一點以我們的合理懷疑,相信一定是有的!


另外馬英九的三個美國公民的姊姊和一個美國公民的妹妹,在海外有沒有擁有馬英九的海外帳户資金,另外到底有沒有涉及馬英九的關說包工程項目,這是以馬英九的個性而言,他也只會相信自己的親人,難道以上這一切都不用查嗎!在審理特支費的案件中,連高等法院的法官都無法保持中立不說,另外還跳出來「極力」為馬英九脫罪,「中國人」的馬英九難道還會有事嗎!馬英九用「國務機要費」來宴請連戰祝壽之用,這是公務嗎?怎麼可以用「國務機要費」來報銷呢!馬英九用「國務機要費」買了兩三千盒的中秋月餅給「國民黨」的黨工,這和總統行使公務有關嗎?在同一個法律之下,竟然會有兩種執法的標準,中國人無罪,臺灣人就有罪,這是吃臺灣人夠夠!這是把臺灣人當作是「白癡」來看待!


「特支費」 也是馬英九夫婦在臺灣總統選舉前所犯下的「重大罪惡」的其中一件案子而已,在目前的臺灣司法體系之中,臺灣人民是不可能會獲得「公義、公平、公開」的司法審判,因為中國人永遠都沒有罪!只有臺灣人才有罪!更何况臺灣的司法檢調及法官有九成都是支持「泛藍」的人馬。如果以和平長遠的手段來看,唯有在4年後在2012年的臺灣總統選舉,讓馬英九下臺,然後臺灣人的總統下令司法單位起訴卸任的前總統馬英九,也許會很恰巧在前總統陳水扁進入臺北土城看守所的同一天,馬英九也會進入臺北土城看守所,只不過是相差4年而己!不過以上會不會成為事實?這就要看臺灣人民的努力了!4年後把「馬英九」送進監獄裡,這絕對不是一個「夢」,臺灣人民讓我們一起來加油努力,一定要把這個「夢」實現起來,把這個己經貪汙的「馬英九夫婦」及女兒和親人一併送進大牢裡,這樣才能完全打破二等臺灣人民的地位!


「白色恐怖」己經又回來了!這次是利用「法律」來披上外衣,以合法來掩護非法的「白色恐怖」!這絕對不是危言聳聽,陳水扁只不過是第一個要對付的臺灣人,但可以肯定的是絕對不可能是最後一個,臺灣人民的苦難又回來了!前朝的政府官員和現任的綠色執政的縣市長,將會是下一個目標,嘉義縣的陳明文縣長和雲林縣的蘇治芬縣長,己經雙雙被羈押在看守所裡,「先抓人再製造證據」是「白色恐怖」年代一向的標準「作法」,在那個時候從檢調人員到法官全都是必須入國民黨籍不說,每一個人都要以「黨」為大,超出國家和憲法及法律,20年前以「黨意」高過所有一切,初級的檢調人員及法官,在20年後的今天,都變成了檢調單位的中級或成為最高負責人,也變成了高等法院的大法官們,臺灣人民這下又變成了「中國人」任意宰殺的對像了!臺灣的民主運動,現在又被重新打回原點了,新一代的臺灣人民必須要站出來,挺身對抗「中國人」對臺灣的殖民統治,不惜推翻「馬統政府」,也在所不惜!革命一定會流血的,只要臺灣人不怕死及不怕流血的話,這也是在臺灣的「中國人」所懼怕的,臺灣人民的「革命」一定會成功的!如有需要,筆者一定會回來臺灣,參加這個偉大的「革命大業」!

(廖東慶/全僑民主和平聯盟美國洛杉磯常務理事)

0 意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