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1月18日 星期二

扁:企業捐給藍的多 為何只辦我


陳水扁律師鄭文龍昨天下午到台北地方法院抗告羈押陳水扁的裁定,他說,扁收押後他見扁三次,前兩次扁的精神還好、口氣平順,但昨第三次會面,扁氣若游絲,說話速度緩慢,卻仍激動的說他被政治迫害,「國內企業都是藍綠兩邊捐款,而且捐給藍的佔多數,我收取政治獻金,絕未貪污,為何只辦我?」



鄭並轉述,扁指特偵組竟向媒體傳送他有收到五億元的訊息,扁很氣憤自己被冤枉,也很不服氣,認為特偵組故意對外亂放話辦案,媒體又不實報導,「白白布要染到黑」。



扁還說,政治獻金在所難免,企業兩邊都押,但他都認真依法執行總統職務,從未因錢有所影響。



對於抗告一事,鄭表示,台北地院審理檢方羈押聲請共花了二十小時,這是疲勞訊問,顯示司法機關人權保障觀念不足,程序上不當、有憲法上爭議。對此,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俊明說,合議庭審理扁聲押案未有任何耽擱,完全依實際情形及法律處理,至於相關法律和規定有無修法必要,這不是法院能探討的問題。



不過,司院已研擬明年台北地院試辦「夜間不訊問」新制,檢察官在晚間十一點後才聲押或仍進行中的聲押庭,法官可延到隔天再開庭作裁定。



鄭文龍說,他提抗告前,曾問過扁的意見,扁仍不願抗告,但尊重律師職權,他因此依職權提抗告,不過可能會被法院從程序上駁回。



法界說,律師違反當事人意願代提抗告,會遭法院認定程序不合法駁回,但扁得知律師做法未表示反對,讓外界無法得知扁的真意,故未來法院可能會直接詢問扁是否真要提抗告。


作者 自由時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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