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後逮捕 林宅滅門血案軍事大審判
12月2日下午5時(美麗島)雜誌社舉行記者會,由黃信介.張俊宏.姚嘉文.施明德等
人說明雜誌社人員並無動手打人.而是憲警使用催淚瓦斯與群眾衝,然而12月13日
清晨,治安單位仍封查雜誌社並採取霹靂行動,逮捕張俊宏.姚嘉文.陳菊.呂秀蓮
林義雄.王拓.楊青矗.周平德.紀萬生.陳忠信.魏廷朝.張富忠.邱奕彬.蘇秋鎮
等人14日黃信介遭逮捕.逃亡施明德1980年1月8日被補.協助施逃亡的人士高俊明
林文珍.張溫鷹.及施瑞雲.等亦受累被補,同年3月大審前夕竟發生2月28日林義
雄家門滅門血案,震驚海內外,最後警備總部軍事法庭於4月18日以"判亂罪"判決施
明德無期徒刑,黃信介14年徒刑,姚嘉文.張俊宏.林義雄.呂秀蓮.陳菊.林弘
宣有期徒刑12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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