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5月17日 星期四

國營事業查弊希望不是一場秀

轉載:自由時報

為了熄滅民眾對選後油電立即雙漲的怒火,馬政府最近批准了原台電董事長的「請辭」案,改由經濟部次長黃重球擔任救火隊出掌台電,希望重新挽回大眾對國營事業體質徹底調整的信心。但就在印信交接的前幾個小時,廉政署檢察官突然兵分五路率員到台電、核四施工處等地搜索並約談相關人士,動作之大,凸顯了台電等國營事業的問題實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,現在觸碰的恐怕只是冰山之一角而已,這些埋藏在體制內的沉痾如果不壯士斷腕,換再多董事長也將無濟於事。

國營事業在台灣,有其歷史背景。最早出於孫文「實業計畫」中的主張,他說:「凡事業可以委諸個人或其較國家經營更為適當者,應任個人為之,至其不能委諸個人或有獨占性者,應由國家經營。」其目的在避免具有壟斷性而足以影響國民生計之事業,被私人所掌控與操縱,因此屬意由國家來經營管理。這套「發達國家資本、節制私人資本」的想法,在將國營事業做為經濟發展及平均財富的手段,然國民政府在中國時期,並沒有很廣泛的實踐,在國民黨敗逃到台灣之後,一方面由於接收了日本人留下來的日產,一方面是因為在中國的若干國營事業隨著蔣介石來台復業,國營事業才逐步在台灣壯大其規模。

在台灣經濟發展初期,基於私人資本不足,透過國家資本來導引國民經濟,國營事業在保障供給、穩定物價上,確實曾經建立貢獻;不僅如此,一般民營企業的經營都是以追求最大利潤為目標,如果國營事業在關鍵時刻繼續扮演市場緩衝的「安全瓣」功能,其社會觀感絕對會獲得正面評價,但如今顯然並非如此,因此國營事業體質不健全、普遍經營效率低落的問題,備受社會各界詬病。而國營事業的改革為什麼困難重重、長期以來寸步難行?非常重要的一個關鍵是:國營事業已經成為既得利益集團,並且自然而然成為執政者的「禁臠」,選舉時,國營事業不但是投票的鐵衛部隊,而且是選舉經費來源的「提款機」,國民黨由於執政太久,這種共生關係早就盤根錯節,民進黨執政八年也想染指,但道行相差太遠。這個特殊的背景,導致主政者對國營事業內部的治理總是睜一眼閉一眼,喊改革幾乎沒有一次是玩真的,深怕萬一動刀恐將「動搖國本」,終至黑幕重重,弊案連連已是合理的懷疑。

就以這次廉政署找上台電開刀,鎖定所謂「八大弊案」為例,首先動手的是核四採購案,初步認定有圖利廠商四一○○萬之嫌,我們毋寧希望這次是玩真的,但是在前述複雜的因素下,仍然有諸多蛛絲馬跡,不得不令人納悶這「時機」怎麼這麼巧?根據報導,本案是在一年多前就接獲檢舉,認為核四工程督導小組有問題,廉政署的查案效率何以要拖到現在才能動作?是受辦案能力所限以致罪證遲遲難以確鑿?或者現在上演「除弊秀」有助於降低民怨?畢竟總統選舉已經結束,暫時沒有票與錢的需要了,馬總統又說台電要改革才能進行第三波漲價,因此需要配合出一點「業績」?其他七項弊案的規模與層級又是如何?會辦到底,還是先找個小咖墊背,其他看看風向再以觀後效?中油等其他國營事業都是冰清玉潔嗎?即使是「看報辦案」,已經不乏諸多指控見諸媒體,不知檢調單位是不是全都釐清了?

之所以表達關切,在於我們完全支持廉政署全力查弊,更主張馬政府必須全面整頓國營事業,但一切的行動必須是沒有底線的真改革,不是樣板文章的假清廉,因為唯有從除弊出發,才可能進一步談到提升經營績效、減少浪費,強化制度建立,振興國營事業社會責任與國家任務導向的可能,否則病根不斷,換再多的董事長都是虛應故事,民怨不會終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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