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載: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
台灣菁英必除之的綜合原因:
1.受日本教育、具法治觀念、對社會有貢獻者。
2.受高等教育、留洋教授學者、普受台灣人愛戴的人。
3.有群眾魅力、有組織能力的民意代表。
4.醫師、教授、國際學人、人民所敬重之人。
5.好打抱不平、仗義直言、不畏中國黨的權勢者。
6.有民主學養的民間人士,具備演講能力的人。
7.對中國黨的統制,具潛在威脅的人。
8.具有中國血統,又同時受到台灣本土人士,尊重的外省人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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