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2月9日 星期三

陳逸南-中國不是台灣的宗主國


圖片轉載:自由時報

自由時報2月8日A15一則漫畫文字內容寫著:主席(按即中國國家主席),馬先生將「台灣主權」送給祖國作為春節賀禮。在漫畫裡,馬先生拉著囚車,上面寫著「菲國台籍嫌犯」。這幅漫畫的見解及比喻偏離史實及國際法原則,應多探討,因為迄今,中國仍然不是台灣人的祖國,中國絕不是台灣的宗主國。

查1995年1月1日香港、澳門分別由英國、葡萄牙宗主國贊助加入世界貿易組織(WTO),依據GATT第二十六條之規定;2002年1月1日台灣、澎湖、金門、馬祖「獨立關稅領域」(T.P.K.M)依WTO協定第十二條規定,由WTO部長會議認可通過入會,這段「中國不是台灣的宗主國」之史實不能忽視。

由1943年「開羅宣言」、1945年「波茨坦宣言」、「日本投降文書」、1951年「舊金山和約」(49國簽署)、1952年「中日和約」(台北和約)等文件,均顯示台灣(包括澎湖)主權並無交給中華民國政府,亦即中華民國政府強佔台灣六十多年,並無真正取得台灣主權。1979年美國政府訂定「台灣關係法」(TRA)有其意義,大家要重視TRA的存在。

這幅漫畫帶來諷刺與警惕,大家必須認清國際條約及國際法「佔領不移轉主權」之原則,大家同心協力早日把中華民國流亡政府趕走,台灣人才能真正出頭天,當自己國家的主人!

資料來源:北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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