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3月16日 星期六

03/10 司法正義與人權-從扁案談起 新書發表會記錄-8





影片:呂忠津教授

呂忠津教授(結論)
1.台灣司法一定要堅持一般性和普遍性,尤其是公平性,大家一定要嚴格檢視司法的黑手

2.對台灣在監獄裡面受刑人的人權,一定要落實聯合國公平.正義.人權的精神,尤其是對保外救醫,法律部一定要訂定一個標準,洪法官剛剛說:已經拖了6個月,這個事情一定要解決




李鴻禧教授  


貴賓:李鴻禧教授   (筆記內容:故鄉月)    

再次跟各位道歉,我們這代人努力不夠,才讓下一代受苦。

全世界38-40民主政治國家,多英美系國家,都司法獨立。司法不獨立就不能稱為民

主國家。

論文專門研究憲法跟司法的關係,回國拚憲法人權。30年前司法大改革出來拚,不知

自己何時會不見。

拚司法行政部門不能管軍人法院、地方法院。很屈辱的拜託KMT大老幫忙,將檢察官

法庭的地位拉下與辯護律師等階,檢察官羈押權、搜索權交回法官。

台灣司法是為維護政權與其所需要的社會安定;東方,尤其國民黨體制更是這樣。

講到監獄人權很痛心:

70年代寫過憲法與人權的文章,被國民黨報圍剿說:不能體諒治安這麼壞,監獄哪有

人權。
監獄不是報復,是人格不適合社會才送監教化。生病當然要治療,交不交保要由醫院

,要根據醫師鑑定書。
美國例子:陪審團皆認為有罪,但仍遵照鑑定書而判無罪。槍擊美國總統雷根判無罪

,雷根也不能置喙。

刑事訴訟法上,鑑定書有絕對的權威。
法務部長何德何能?監獄司長、獄卒、馬英九何德何能,算什麼東西?敢超越鑑定書


法官找鑑定人也要付一部份責任。

法律不是法律人的法律,是人民的法律:

英美法系將法官地位提高到介於人跟神之間,地位崇高,但畢竟是人,還要人民陪審


法官是行政官而已,因要維護社會安全公平正義,才給他調查權力。不是王,不能說

關就關。
希特勒、蔣介石不懂法律,心中無法律濫殺人;但學法律者,通過高考卻知法犯法,

比垃圾還垃圾!

司法官在怕甚麼?

幾十年的努力之下,升降調派已由法官人事委員自行決定 ;可是他們不但怕馬英九

,還聯合欺負洪英花。
地方法院、高等法院法官地位都一樣大,何以擔心遷調?美國憲法,判例多為地方法

院法官寫的,水準很高。
日本檢察官起訴案件99.9%判有罪。曾有檢察官起訴案被判無罪,原本要自殺後來去

當和尚,每天唸佛反省。

台灣要成為民主國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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